您好!我想咨询律师,我有一份2012年7月13日的判决书,判我给原告3万块,一直到2016年我都没有给原告,现被列入黑名单。
我现在想还钱给原告,但不知道是把3万存入法院账户还是直接转给原告?有没有好心人帮我解答一下,谢谢!我超过期限被罚钱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