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在渔船上工作,今年7月22日凌晨一点钟在工作中,船上的桅杆断了,整好砸到我父亲头部,当时船离岸也不是很远,但是他们也没送医院,船停靠在他们岛码头上,一直到早上8点钟,才送到了我们岛码头这,因为我们不是在一个岛上,两个岛相差大约一个多小时的路程,到家里人已经是死亡的,后来我们也没经过司法鉴定就下葬了,赔偿了59万,签了不在追究的协议,请问,现在还能追究他们的什么法律责任吗,当时也是在休渔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