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必理会,共同生活消费,无需返还。
和前男友在一起了半年,最近和他提出了分手,因为在恋爱期间一吵架他就爱动手打我,到后面十几次了以后我就开始还手了,但现在分手是我提出来的,他不同意,还威胁我要告诉我的父母,要我把在恋爱期间他给我买的吃的还有发的红包的钱还给他,寄吃的就两次,大概两三百或者三四百,块,发的红包也就七十几,恋爱期间出门约会他会花钱吃东西或者其他的,我们同居以后互相没有上班他去他妈那里拿过钱,我也在我爸那里拿过三千和我自己的工资九百,不单单是他花钱我也有。
我从没有在他那里借钱。我从没有在他那里借钱现在他说要我发工资就还钱给他,要是到时候不还他说他有办法,我现在该怎么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