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人因合作欠我钱,对方欠我一万多块经常回复约定什么时候还钱但都没有,迫于对方经常不守约定,要求对方写明欠条并写明未还钱每月支付10%利息既是1000元。
现在这个欠条拖欠很久且利息金额已大于欠条本金,现咨询:1.这个欠条上面利息有效吗?2.这个本金和利息都能按欠条上的条款要回来吗?3.现在本金加利息大于两万,那利息是不是也是要按10%每月来收取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