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是原发伤情并依此鉴定不违法;2、应当办理取保;3、检察机关在刑事诉讼中属于审查处理,包括批捕、审查起诉,最后由法院审理并判决;你可以委托律师辩护。
本人母亲于今年7月与邻居发生纠纷,对方摔倒入院,于楼民警按治安案件处理调解,双方未就赔偿金额(1万元左右)达成一致,今年11月对方要求进行伤情鉴定,鉴定结果为腰三椎压缩性骨折(轻伤) ,民警凭借以上伤情鉴定转刑事案件立案,并于今天通知我母亲取保候审(我母亲与对方当事人都已经60岁以上)。本人在外地,无法现场了解情况,但对方当事人明显有敲诈意向,咨询以下问题:
1. 事发3个月以后的伤情鉴定是否可以作为民警刑事案件的立案依据,毕竟这么久了,谁也无法说明对方当事人伤情是由于7月份的纠纷所致;
2.我们是否必须进行取保候审;
3.如果通过检察院审理,我想找一位律师协助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