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朋友向出借者写了一枚借据,借款人签名是他,经出借人同意第三人在借条上写了还款时间并签名(第三人是借款使用人,也是借据约定的还款人),写借据时出借人、借款人和第三人均在现场。
请问:借款由谁还?是不是债权人进行了债务转移,借款人不承担还款义务?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