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住房公积金从2000年到交到2016年,在这期间离异了跟前夫有个孩子。
2010年又再婚,和丈夫生活了6年。妻子于2016年病逝。
《婚姻法》规定住房公积金属于夫妻共有 ,2010年以前交的住房公积金,跟再婚丈夫有关系?
请问这种情况,孩子和再婚丈夫怎么分配继承?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