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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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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468880什么是编号?

住房公积金求助!

妻子住房公积金从2000年到交到2016年,在这期间离异了跟前夫有个孩子。

2010年又再婚,和丈夫生活了6年。妻子于2016年病逝。

《婚姻法》规定住房公积金属于夫妻共有 ,2010年以前交的住房公积金,跟再婚丈夫有关系?

请问这种情况,孩子和再婚丈夫怎么分配继承?

谢谢?

咨询者:成事黑龙江
[咨询时间:2016-11-25
悬赏分:
解答数:1]

最佳答案

赵井燕律师
[地区:辽宁-沈阳市
手机:13019349228
积分:231869
]
回答时间:2016-11-25 10:57
赵井燕
2010年前的住房公积金属于女方个人财产,其后夫和孩子共同继承,等额分割。
受君之托,忠君之事。依法维权,伸张正义。--赵井燕律师为您提供优质、专业的律师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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