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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意杀死被害者,事后没赔偿,法律判死缓是不是重了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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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46877什么是编号?

无意杀死被害者,事后没赔偿,法律判死缓是不是重了些?

律师你好,我是一名犯人的姐姐;我弟弟在深圳市一公园用石头无意杀死了一名20岁男孩(案情发生后受害者被送往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他们互不相识,在逃跑的时候弟弟顺手拿走了受害者手机一部。

后续;开庭那天法官诉说了案子事情的头尾和证据,可是我们家属很疑问的两个证据,为什么当时我弟弟衣服上没有死者血迹,注 我不是怀疑法律不正,而是怀疑案时弟弟应该不是一个人,至少有同伙。

现在法院宣判弟弟死缓,请问我们上诉需要准备哪些手续才可以呢? 急急急、、、、、、、、、、、、!

咨询者:fa149144江西
[咨询时间:2010-12-17
悬赏分:
解答数:3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3
唐康律师
[地区:吉林-长春市
手机:15543140357
积分:7288
]
回答时间:2010-12-17 06:49
唐康
如果对一审不服,可以提起上诉。如果对二审不服,可以提起再审。
李雪梅律师
[地区:辽宁-大连市
手机:15904268899
积分:42482
]
回答时间:2010-12-17 07:02
李雪梅
在接到判决书10日内,向法院提交上诉状。
余敏轶律师
[地区:江西-南昌市
手机:15907000133
积分:158
]
回答时间:2010-12-17 09:29
余敏轶
写好上诉状在收到一审判决书十日内向原审法院递交,你尽可能的搜集对你弟弟有用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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