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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诉时效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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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468750什么是编号?

追诉时效的问题

因为帮贩卖儿童的人提供中介信息超过三人,于2000年12月11日判决有期徒刑15年,2010年1月29日假释,假释期至2012年6月26日,现已结束。

2013年12月17日有一孩子父亲(已离婚)报案1997年2月17日自己孩子被岳母卖掉,2014年12月30日立案,现又被牵连进去,当时的情况已经说不清楚,请问从以上时间节点上是否已经过了追诉期?

补充说明:
已处理案件最早的是1999年7月,最晚的是2000年6月1日,当前案件发生在所有已处理案件之前即1997年2月17日。
咨询者:fa214761...陕西
[咨询时间:2016-11-19
悬赏分:
解答数:2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田忠贵律师
[地区:广东-珠海市
手机:18902860675
积分:48677
]
回答时间:2016-11-19 17:58
田忠贵
不算
郭少军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5311863060
积分:1169
]
回答时间:2016-11-21 10:53
郭少军
首先确定,目前还没有过追诉期;第二,既然已经被立案,意味着你当时你的假释要被取消的。后果可能要比你预计的要严重
曾经,我负责证明贪污贿赂腐败份子有罪,我绝不手软;现在,我为嫌疑人辩护,同样竭尽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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