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不构成诈骗,但是属于不当诉讼
律师同志,您好!王某向刘某借款,刘某说你让季某打借条,你还款,我就借给你。
季某碍于面子向刘某打了借条,实际借款使用人王某在借条上写清了2014年某1月31日还款并签名,刘某同意后把现金交给了王某。
还款日期到期后,刘某多次找王某要钱,王某多次给刘某写了还款保证一直拖延还款时间,至今没能偿还。
在刘某向王某索要借款过程中,2015年7月份刘某又让王某和他妻子给他打了借条(此借条包括王某的原来的一次借款),但季某不知情,最初打的借条没有抽回。
现在刘某起诉了季某。现在刘某起诉了季某另外季某打的那张借条的还款日期距刘某起诉季某已经两年半左右。
季某应该怎么办?如果当事人王某能够证明他夫妻两人确实在2015年7月份给刘某打了含有此笔借款的借条,实施了债务转移,王某愿意出庭作证且有刘某和王某的录音证据。
刘某却隐瞒事情真相在起诉季某索要借款的同时,又另案起诉王某同一借款,能否构成诈骗?恳请答复,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