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未婚夫妻共同生活8年,男方有了外遇,一直隐瞒我说是在外做生意,在我不在家之际私自把我的保险柜打开盗走了我的贵重饰品,现金价值十来万,我到当地公安局报案,也做了笔录,把男方的笔录也做了,大致差不多财物,也就是说他承认开保险柜了,但是公安机关跟我说不够盗窃罪,男方是我们当地检察院退休的公务员,他们有一定的关系,请问此案件构成盗窃罪吗。
敬请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