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最好签订书面赔偿协议。
地点:安徽阜阳,老妈在家农村骑电车接小孩上学,在某巷口拐弯处碰到一上小学小孩,其母亲在场,以为小孩当场没事,没有报警,但还是去医院检查,检查说胳膊骨折,然后我妈付了医药费3k+,然后小孩住院准备手术,手术费我家出了8000元,住院10几天以来,我妈每天都去医院看望,营养补着,水果送着,看这家人的意思要赔偿,所以有几点需要咨询:
1、我们承担了小孩所有花费,目前花费不到8000+,我家给了1.1w,还天天看望(吃的喝的不计算在内),试问需要协商赔偿多少?
ps:小孩是学校学生,有交保险的,农村的医疗也有,当地赔付咨询医生应该是90%,所以整体下来实际他们的花费应该是1000+!!
如果要协商一次性解决,需要签订书面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