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女方父母为女方出资购房付首付,房产证名字登记女方名,后期房贷男方愿意双方一起还房贷,但是房子有一部分以后要记在双方子女名下(现有生育一女儿)。
这个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吗?要怎样额外约定事项才能证明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以后离婚,房子男方有份额吗?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