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你说劳务合同不合法?
我是做消防通风及暖通管道安装的,我有一个工地从2014年2月开工到2015年8月停工,已完成该工程的1/2,劳务分包合同上付款方式是付进度的80%,现在还有20%要到完工验收后给付。但是现在停工一年多了,到现在还没有一个答复什么时间开工,劳务分包合同上也没有写完工时间和停工等事项。(20%大约11万元)
请问这样的无期限停工工地我能否起诉与我签劳务分包合同的老板及负责人,起诉要求:
一 终止劳务分包合同结算剩余的20%劳务款项;
二 停工期间在未终止劳务分包合同前可否向他们所要停工补贴。
备注:我只有一份都是私人签字不合法的劳务合同,这样的情况下能否起诉。
希望哪位好心的律师告知下,如果能起诉请帮我打下这场官司!停工时我借钱把工资发给了帮我做事的工人,现在债主催促得紧,实在是没有办法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