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房产公司破产清算并进入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管理人在2016年2月6号立案、3月10号进场后;我对管理人提出对于债权申报与审核与审计希望征的/我方同时参与确认;包括索要资产评估报告、阐述原生效案子中的虚报、同案不同处理等、债权催讨或查封等正常问题、一直至今天未能实现!我的工资也不发,涉及的反诉、申诉要求都不予办理!我应该如何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