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条件: 中国公民或者在中国获得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的配偶,婚姻关系存续满五年、已在中国连续居留满五年、每年在中国居留不少于九个月有稳定生活保障和住所、遵守中国法律、身体健康的外国人,可以申请永久居留。 (二)需提交的材料: 1.结婚证复印件(携带原件); 2.有效护照复印件(携带原件); 3.国外无犯罪记录证明; 4.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出具的或者外国卫生医疗机构签发的《健康证明书》(申请之日前6个月内的); 5.中国籍配偶的身份证、北京市户口本复印件(携带原件) 6.在中国获得永久居留资格的配偶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复印件(携带原件); 7.经公证的夫妻一方的存款证明(按照受理时北京市每月最低生活保障金标准计算,有相当于10年以上存款数额的可支配财产或受理申请后5年内有较稳定的每月不低于该标准的个人收入来源证明); 8.经公证的房屋租赁或者房屋产权证明; 9.四张二英寸近期正面免冠半身淡蓝色背景彩色照片; 10.其他必要的证明。 备注: 1.所有外国有关机构出具的证明需经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2.所有外文材料需译成中文。 3.所有复印件需A4规格,一式两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