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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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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467569什么是编号?

婚姻债务

结婚期间的债务是用女方的名义借的,离婚后属于共同债务,如果男方暂时无还款能力是不是女方一人承担?女方怎么判断男方有没有还款能力?如果男方不幸身亡还会还款吗?离婚和债务问题能同时提出吗?

咨询者:施菊萍...上海
[咨询时间:2016-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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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1
李志嘉律师
[地区:广东-深圳市
手机:13510000181
积分:6594
]
回答时间:2016-09-22 10:51
李志嘉
您好!
1、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对婚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夫或妻其中一方承担全部债务,女方承担以后可以再向暂时无还款能力的男方追偿;
2、有无还款能力一般是依据对方的工资、日常收入、日常消费、有无固定资产(如房子等)来判断;
3、死者生前债务原则上应该由其遗产承担还款责任;
4、离婚诉讼时可以一并提出财产分割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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