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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可以享受的权益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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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46752什么是编号?

我可以享受的权益是什么

1990年1月结婚,2001年7月2号我与前夫协议离婚,当时协议是房子产权归孩子所有,女方有居住权。

但孩子归男方抚养所以当时房本名字是男方的。但孩子归男方抚养所以当时房本名字是男方的现在女方自己买了房子虽然是给父母买的而且每月负担数额较大的贷款,男方知道后要求女方腾出房子,不知道该怎样处理。

咨询者:fa148999内蒙古
[咨询时间:2010-12-16
悬赏分:
解答数:3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3
席公民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901014007
积分:6647
]
回答时间:2010-12-16 17:43
席公民
如果当时协议中关于您有居住权的内容没有附加任何条件的话,他就无权要求你腾房.房本是他只是没有给孩子过户而已.
董杜骄律师
[地区:北京-海淀区
手机:13651278613
积分:62335
]
回答时间:2010-12-16 17:54
董杜骄
协议中已经规定了居住权,如无其他规定,按协议执行。
李颖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693127273
积分:7987
]
回答时间:2010-12-16 21:23
李颖
如协议中的居住权未附条件,男方必须履行协议。


北京婚姻家庭律师 李颖 百伦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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