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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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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467357什么是编号?

征收的问题

我法定年龄由于男方的消失而让我未婚生育一小孩,6年后罚款让小孩落户了,于2011年申请并办理了《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农村集体土地建设用地批准书<个人建房>》。

现在面临征收,房子批准的建筑面积是100平米2层,而围墙内有鱼池。

我想问的几个问题是:一我现在还是未婚,对我征收有影响吗?二,孩子能享受集体待遇吗?三,批准的房屋不是在原基地,但相隔几米,请问有影响吗?如果集体经济和房屋都受影响,我该如何维权?请详细的解说,先在这感谢了。

咨询者:澳门
[咨询时间:2016-09-14
悬赏分:
解答数:2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顾桄银律师
[地区:贵州-贵阳市
手机:18611719287
积分:2222
]
回答时间:2016-09-14 09:25
顾桄银
你好,一、没有影响。二、小孩户口和你在一起的,能享受相应的待遇。三、没有多大影响。
李志嘉律师
[地区:广东-深圳市
手机:13510000181
积分:6594
]
回答时间:2016-09-14 11:16
李志嘉
您好!根据您所说的情况,您未婚对土地征收是无影响的,第二个,您孩子已经落户成功是可以享受集体待遇的;第三个房屋经过批准以后已经有权属证明,征收的话不会有多大影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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