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贵州省六盘水市一家商混站开车,由于公司是一人开一台车公司要求驾驶员24小时上班,我于2016年4月7日凌晨1点半出的交通事故,事故起因是由于打瞌睡撞到停在路边的一辆拉钢管的货车上,造成公司驾驶室报废,无人员伤亡。
现在公司以我跟公司造成损失为由开除我,不给我补偿,而且还要罚款1万元。
请问我能得到补偿吗,还有这一万的罚款公司有权罚我的款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