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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请律师代理房产居住纠纷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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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466480什么是编号?

聘请律师代理房产居住纠纷案件

2016年8月3日接到沪(2015)闸民三(民)初字第56号排除妨害案一审判决,因判决显失公平,判决书内容缺乏应有的证据支持,多处违背事实,出生根据法律规定申报户口却歪曲成公安特殊照顾,欲以此剥夺居住权,歪曲事实故意驳回赔偿损失诉请,欲聘请专业律师代为调查取证,最好风险代理,因案值高,有利于双方,急聘!

另问,使用权房(公房)承租人迁入他人户口,是否需要同住人同意?反之,产权房产权人迁入他人户口,是否需要同住人同意?

聘请律师调查取证,取证事项:在公有住房违法变为产权房后,迁入产权房的户口曾经在迁入前享受过动迁安置利益,被安置情况请律师取证。

咨询者:fa214761...上海
[咨询时间:2016-08-14
悬赏分:
解答数:1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1
任涌律师
[地区:上海-长宁区
手机:13917590262
积分:4397
]
回答时间:2016-08-19 09:55
任涌
本律师不接受风险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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