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儿子去年九月二十五日晨在江宁应天大道快车道撞一骑三无电动车的夫妻,致使女的死亡,男的受伤(快车道和人行道中间有隔离带)。
儿子未喝酒,当时报警。儿子未喝酒,当时报警即被羁押。儿子未喝酒,当时报警即被羁押为何到现在不审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