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咨询 > 山东法律咨询 > 合同纠纷 > 

莱芜名嘉广场商铺违约合同

待解决咨询

[关注该咨询]
咨询编号:465977什么是编号?

莱芜名嘉广场商铺违约合同

我在莱芜2010年买了名嘉广场的商铺。我在莱芜2010年买了名嘉广场的商铺合同上两年后开业,但至今还没开业也没给办理房产证。

我是全款购买的,在网上查看了莱芜名嘉没有资金而无能完工无法开业。

现在想退名嘉商铺要回投资资金,不知找谁起诉?怎么起诉?预备什么资料?起诉所需费用是多少?能不能详细解答,谢谢^^。

咨询者:fa214761...山东
[咨询时间:2016-07-30
悬赏分:
解答数:2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刘子若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910524458
积分:347612
]
回答时间:2016-08-03 18:16
刘子若
收集证据后向法院起诉开发商。律师费与律师协商确定。
张树贵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5101669375
积分:4400
]
回答时间:2016-08-04 12:35
张树贵
您好!您购买商铺时应当签署了买卖合同,首先看合同目的是什么?是仅仅购买房屋,还是规定了除了购买商铺之外,还有开业时间等条件规定?如果是后者,如果合同没有明确规定解除条件,可以依据《合同法》规定执行。
根据《合同法》第九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Copyright ©2007-2020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