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朋友是装载机租赁公司的负责人,某矿山老板用自己司机的房子作抵押,租了5台装载机(有合同)。
但是第二年市场不好,矿山老板委托朋友变卖2台装载机用于矿山经营,朋友便帮他以6万元一台的价格卖了两台,共计12万元,并将钱给了矿山老板。
由于矿山老板没有及时还清租赁款,且租赁公司更换领导,便将朋友告到了公安局,请问这样的官司怎么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