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是有一间半的,这个半间(只有20平方米多点是当厨房用的) 以前由于对土地证的重要性认识不够,上报村里的时候遗漏了这个半间没有上报。
后来跟村里说一直没有登记。后来跟村里说一直没有登记也没有把土地证办理下来。
2003年时候村里打出了一个证明,大致内容是说1972年建的房子由于登记遗漏没有上报。
请问现在可以去办理土地证吗?需要什么材料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