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盐城盐都的一名企业职工,在去年5.20补缴了2001.8.到2004.7.共35个月的企业部分养老保险(20%),缴了12912元,而在今年7月15年到期补缴个人部分的时候,却说要交9000多元,解释说有4000左右的利息,不知有什么样的规定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