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江苏工作,在浙江老家有一处祖产房屋(二间),因全家户口已迁出,房屋已空置几十年,90年代核发房产证时当地政府发了房产证给我,但没发土地证,现在房子要倒,是危房,请问律师,我可不可以向政府提出维修申请,会不会得到批准?要提供什么证件?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