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咨询 > 辽宁法律咨询 > 婚姻家庭 > 

离婚案件

待解决咨询

[关注该咨询]
咨询编号:465230什么是编号?

离婚案件

我是个童养媳,法院判了我们离婚,他从来没承认有两个孩子,直到法庭要做dna才被迫承认,法院判决他负担两个孩子每个月抚养费老大1500,老二1200,然后又补偿6年小孩的抚养费,可是他从没承认过小孩也没承担过更没养过,婚姻期间他不养孩子,对我只是偶尔的3百2百,更是经常家暴(在这说下,老大下学期高三了来年就要上大学了,老二下学期也高一了,我们还得在外面租房子住而且还是在大连)我能否起诉他遗弃家庭成员罪?

2年前他家暴把我打伤了,当时因为要赚钱养孩子,金钱时间不允许没起诉他,现在我能否追究他?

谢谢了。

咨询者:fangcaix...辽宁
[咨询时间:2016-07-12
悬赏分:
解答数:2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赵井燕律师
[地区:辽宁-沈阳市
手机:13019349228
积分:231869
]
回答时间:2016-07-13 16:02
赵井燕
不能主张。因为没有依据。
李志嘉律师
[地区:广东-深圳市
手机:13510000181
积分:6594
]
回答时间:2016-07-14 16:47
李志嘉
您好!依据法律规定,您是不能起诉他遗弃罪,因为他并不满足遗弃罪的犯罪构成要件。至于家暴要求起诉赔偿,一般是在法院起诉离婚的时候请求赔偿,现在主张法院一般不会受理。

Copyright ©2007-2020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