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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房产更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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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465166什么是编号?

离婚后房产更名

夫妻育有一子,房产2套,产证均为夫+妻+儿子三人的名字。

后协议离婚,离婚协议中注明:“家庭财产分为三份,夫 妻 子各一份”。

现在前夫前妻经商量决定两人各保留一套房子,差价自行商定自行支付。

目前,就是需要办理原来的2个房产证上各去除对方的名字,改成《母亲+儿子》一本和《父亲+儿子》一本产证。

请问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离婚协议中的描述是否可以作为离婚析产的依据?

咨询者:fa214761...上海
[咨询时间:2016-07-11
悬赏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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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1
赵井燕律师
[地区:辽宁-沈阳市
手机:13019349228
积分:231869
]
回答时间:2016-07-11 10:22
赵井燕
需要三方共同去房管局办理;离婚协议可以作为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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