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需要有证据无证据很难维权
7月1号,我跑优步因口角遭到一个东北女的殴打,当时报了警,双方来到派出所,警察调解,打人者不承认殴打,并指责我打她(在她对我进行攻击时我并没有还手打她),也不同意赔偿我,所以说警方建议双方去医院医院验伤,在她对我进行攻击时我被她抓,挠,并用手机,鞋跟,对我殴打,造成身体多处抓伤,眉骨破口,缝了两针,派出所开的验伤去的三中心,并开具了伤情证明,可是去完医院回到派出所时,直到现在,打人的女性依然没有回到派出所,也联系不上,我就想咨询,警方有没有过失,怎么居然在不留下任何有效证件或措施就这么轻易的放跑了殴打者,我现在需要怎么解决这个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