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是被告,被定为故意伤害罪,刑事案件轻伤二级案子,有六人作证不是他打的,他也一直凭良心说话没打他,在任何场合都不可能认罪。
检察院在第一次退侦后,派出所有提交的检察院。
现在,检察院在讯问完他的笔录后,已经进入公诉程序,说几天之内就移交法院开庭了,我知道按规定是判三年以内,请问,可取保和监外执行吗?能不判实行吗?有哪几种?应该注意些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