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咨询 > 贵州法律咨询 > 房产纠纷 > 

法院查封期限的房产及土地再一次办理抵押登记,怎样才能免责

待解决咨询

[关注该咨询]
咨询编号:464610什么是编号?

法院查封期限的房产及土地再一次办理抵押登记,怎样才能免责

房开公司名下财产已被法院查封,在查封其间来刚成立的不动产登记局办理抵押登记。

也已办出。也已办出如果打官司肯定会输,就想知道经办人员要负怎样的法律责任或者有什么解决的办法,能免责吗。

求解答 谢谢!

咨询者:fa214761...贵州
[咨询时间:2016-06-24
悬赏分:
解答数:1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1
律师
[地区:
手机:
积分:5654
]
回答时间:2016-06-24 10:15
经办人如果明知查封而办理抵押登记,该行政机关要承担不利后果,如果经办人未尽到注意义务,可能根据情况承担相应责任。

Copyright ©2007-2020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