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2014年购买一套预售商品房,在2014年五月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交房日期是2015年2月28日,可是犹豫开发商内部股权纠纷,导致工地停工延期一年多了,由于初次购房什么都不懂在2015年5月开发商让我去领了钥匙,现在让我去办理贷款,由于房子没有达到交房条件,没有验收合格所以我拒绝贷款,开发商说我不去办贷款就计算我违约金,这样合法吗?请求帮助,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