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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向其非法同居的第三者借钱炒股,属于共同债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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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464313什么是编号?

丈夫向其非法同居的第三者借钱炒股,属于共同债务吗

2014年正月我们夫妻因有第三者插足而分居,三月份丈夫起诉离婚,因为多方面原因我不同意离婚而判不离。

但我们一直分居,并且他一直对家庭不负责任,不抚养子女不赡养老人,其收入未用于家庭生活。

直于2014年12月和2015年2月丈夫向与其非法同居多年的肖某共借了四十万炒股,于2015年6月我们离婚。

于2015年十一月肖某起诉我们,法院判我负连带责任,我应该负连带责任吗?

咨询者:fa214761...湖南
[咨询时间:2016-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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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1
李保忠律师
[地区:辽宁-沈阳市
手机:13840508677
积分:375388
]
回答时间:2016-06-20 21:14
李保忠
应该负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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