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得到消息,原来在去年6月份检察院将案子退回公安局,不是叫退侦,只是不逮捕的退回;今年6月初检察院将案子退回公安才是第一次退侦。
我的取保候审一年的期限到2016年6月21日就满一年了,我可以去派出所领吗?我目前该做些什么?继续搜集证据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