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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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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464159什么是编号?

试用期

今天去面试一个职业技术学校校企合作的建工学院的大专班主任,被负责人告知,要先有7天的光劳动,不发钱的阶段。

这个阶段过了以后才有1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只有底薪}。

这样的要求合法吗?

咨询者:fa214761...河南
[咨询时间:2016-06-13
悬赏分:
解答数:2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田忠贵律师
[地区:广东-珠海市
手机:18902860675
积分:48677
]
回答时间:2016-06-13 20:24
田忠贵
这个要求当然不符合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了
李志刚律师
[地区:河南-许昌市
手机:13839031602
积分:14452
]
回答时间:2016-06-15 14:56
李志刚
对方要求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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