右手工伤六级伤残,我的基本工资是每月五千元,公司给缴纳的社保是青岛最低标准2400元,这种和我实际工资不相符会对赔偿造成影响吗?保留和不保留劳动合同我分别可以拿到多少赔偿金?如果我对赔偿不满意应该怎么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