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局这么做合法合理吗?!如不合法不合理,我们该怎么?
主管局这么做合法合理吗?!如不合法不合理,我们该怎么?
律师老师好!请问我们企业工商执照没被吊销的情况下(2005年8月吊销)主管局在2004年在我厂1994年银行断贷关停11年后突然开会分流解体了我们企业。
并直接包办操作企业先以分流名义按最低标准只补偿了工龄工资,社保只交了11年,医保未办就遣散了法人代表在内的所有职工。
,后企业职无和法人代表都不知情的前提下,主管局就虚构企业解体批复向县府批准解体。
并在文中标明企业资产就收归为他们。并在文中标明企业资产就收归为他们当时全然不知真象与内情,我们到现在查到看了他们的资料才知到上当了。
他们这么做合法合理吗?我们不服呀!可又该怎么办好啊?
补充说明:
主管局这么做合法合理吗?!如不合法不合理,我们该怎么?
律师老师好!我们是名义上的地方国有独立法人企业。请问我们企业工商执照没被吊销的情况下(2005年8月吊销)主管局在2004年在我厂1994年银行断贷关停11年后突然开会实施了企业举债分流职工,后又解体了我们企业。运作全是他们制定规则,还强名是企业自主行为。事实是他们直接包办操作。在2004年10月解决时以2003年县内最低工资标准补偿的。其社保只交了11年,医保应办未办就遣散了法人代表在内的所有职工。后企业职工和法人代表都不知情的前提下,主管局就以企业名义虚构企业解体事实下达批复向县府报呈解体。并在文中标明企业解体后资产就收归为他们,当时我们全然不知真相与内情,是我们到最近在查到并看了他们的资料才知到上当了。
对此,国家財政未拨一分钱,是我们职工血汗积累的自有资金建的房产就该归他们了吗?他们这么干,我们不服呀!请问律师老师,他们这么做合法合理吗?可又该怎么办好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