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生活中如果接触对人体有害的化学物质,在和别人接触时导致别人过敏或身体不适,这属于什么责任范围内?最严重的话涉及到刑事责任吗?比如工作岗位属于化验,平时接触的化学物品,在衣物上有残留气味或弄到衣物上,然后在和别人接触的时候造成别人不适,说明就是正常接触没有说特意要去针对谁害谁,这属于什么责任?最严重的话涉及刑事责任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