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大三的学生,学的是幼教,马上面临实习,我们学校的实习可以分为集体实习和自由实习,但今天学校突然通知自由实习不仅需要公立幼儿园开具的实习接收函,当实习结束时,必须还要有公立幼儿园开具的就业接收函,也就是确定实习单位必须接受我,才能算是实习结束,这样合理吗?有没有违反什么相关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