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们驾车与电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具体情况入如下:我们在道路双黄虚线处掉头时,一辆电动车贴着双黄线从道路中间(机动车道上)快速驶来,双方躲避时,电动车擦着轿车左前方过去,然后滑倒,电动车主摔倒在地至右脚踝骨折。
事故发生后我们及时报了110、120,和保险公司,并垫付3000多医药费,请问,这种情况,该怎么认定事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