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咨询 > 山东法律咨询 > 婚姻家庭 > 

离婚判决

待解决咨询

[关注该咨询]
咨询编号:463634什么是编号?

离婚判决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家孩子今年不到四岁,女孩,孩子跟他爷爷奶奶生活,孩子他爸快两年没回家了跟他爸妈的感情不好,法院如果判决离婚孩子的抚养权怎么判?

咨询者:fa214761...山东
[咨询时间:2016-05-30
悬赏分:
解答数:1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1
李保忠律师
[地区:辽宁-沈阳市
手机:13840508677
积分:375388
]
回答时间:2016-06-05 20:56
李保忠
法院判决。《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Copyright ©2007-2020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