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女朋友贷款买的二手房,房产证上是两个人的名字,两个人的名字贷的款,首付是我付的,后来也是我一直还贷款,现在分手,我有中介与之前房东的买卖合同,和房东给我的收款收据以及中介的押金收据,请问我可以根据物权法新的司法解释第二条“ 当事人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的记载与真实权利状态不符、其为该不动产物权的真实权利人,请求确认其享有物权的,应予支持。
”去提起诉讼判定房产产权归属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