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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了意向金,签了认购书,迟迟不能签合同,有没有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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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46337什么是编号?

交了意向金,签了认购书,迟迟不能签合同,有没有关系?

开盘前售楼小姐跟我们说先交五万元的意向金,到开盘时可以打0.97折,没看中房子可以退款,我们开盘时去看,有看上了,也签了认购书,认购书说明我们要在十天之内去办理手续,签订合同,超期将没收意向金,就在还不到十天的时候我们去了售楼部,售楼小姐跟我们说他们的合同还没做出来,回去等我们的通知,售楼经理有在我们的认购书上写着,以通知时间为准。

但现在已经过了一个多月了,电话打了多次了,他们还是说还不能办理,要叫我们等,还说要应该要年后才能办,等到年后那都已经过三个多月了,请问这个有没有关系,他们到时会不会把我的意向金给没收了?

补充说明:
我上网查了一下,我订房的那个小区同一幢楼里有二十多户已经签了合同了,在合同备案那里可以查得到,网上那里显示此幢楼房已销售出两百多套,还有十几套未售出.
咨询者:fa148585福建
[咨询时间:2010-12-15
悬赏分:
解答数:2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孟子君律师
[地区:四川-成都市
手机:18200115780
积分:2492
]
回答时间:2010-12-15 14:05
孟子君
你好,依据你所述的情况,开发商可能涉及在没有取得预售资格的情况下,违规销售并收取客户资金。建议向售楼小姐要求出示房屋城建管理部门颁发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复印件,依据编号上网查询该楼盘信息。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0-12-15 14:35
魏国鹏
售楼处收取的意向金具有定金的性质,现在迟迟不签订合同,属于违约行为,你有权要求双倍返还意向金,法律依据是《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 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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