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咨询 > 云南法律咨询 > 婚姻家庭 > 

法院离婚

待解决咨询

[关注该咨询]
咨询编号:463283什么是编号?

法院离婚

第二次起诉离婚需要什么条件。

咨询者:fa214760...云南
[咨询时间:2016-05-19
悬赏分:
解答数:1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1
李保忠律师
[地区:辽宁-沈阳市
手机:13840508677
积分:375388
]
回答时间:2016-05-23 21:26
李保忠
感情破裂。《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Copyright ©2007-2020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