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您好:結婚18年,两男两女,最小的女兒不到两歲、男方提出離婚、男方近两年常有外遇不回家、近幾年一直都在做小本生意、女方一直在店鋪幫忙和照顧家庭、但男方从沒給過工資、女方沒有任何收入、男方和女方說離婚後財產平分、但男方說財產只有两萬元、孩子每人两個、請問女方有何保障嗎?女方該怎麼做?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