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案件在原审诉讼就极为被动,过户并按指印的房屋买卖为何判决无效?对于已经生效的原审判决,你应当在期限内申请再审,争取公正处理。否则,你会更加被动。
95年在大舅哥手里买的房子,书面写的买卖合同书,双方在房产局办理的过户手续,以上都是双方没有签字,只是按得手印,现在大舅哥起诉我说,没卖房子给我,什么都不承认了,不用大家猜也是房子涨价了,第一次起诉要求法院判决合同无效,要求鉴定手印指纹,结果鉴定手印不具备鉴定资格,法院判我们合同无效,我上诉因为没提供有效的证据,被判维持原判,现在大舅哥又起诉我,要求返还原物或10万元钱,已经起诉还没判呢,不懂法律的我,以为房产证是房产局发的是我的名字就不怕,结果现在我非常被动,原物没有了,早就翻盖完了,我现在怎么办,法院会怎么判啊,难道我真就得不到公正吗?求给个好建议,我该怎么挽回我20多年的损失,谢谢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