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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赔偿事宜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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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461630什么是编号?

交通事故赔偿事宜咨询

去年10月份的交通事故,我母亲骑电动车直行,被同向行驶右转轿车碰撞,造成我母亲左肱骨大节结骨折,处理结果为保守治疗,在家吊带静养,第一个月无法动,三个月左手可稍微用劲,目前手臂能抬起,但仍无法抬过头

因车主只愿意赔偿很少一部分费用(2-3k),未达成和解,现想咨询下,

1、诉讼途径可以要求哪些赔偿;

2、因未按时去医院复查,医院开的休假单也不是连续的,这种情况下是否需要做三期鉴定,三期鉴定的标准又是怎样的;

3、我母亲法定年龄现在60周岁,一直务农,是否可要求务工赔偿,这个标准有和参照,是回老家开经济收入证明之类的就可以了吗;

谢谢!

咨询者:fa214760...江苏
[咨询时间:2016-04-08
悬赏分:
解答数:2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潘超律师
[地区:江苏-南京市
手机:13675117039
积分:6988
]
回答时间:2016-04-08 17:16
潘超
协商不成,建议向法院起诉索赔,你的具体情况?南京律师,如需帮助可来电咨询,办公室在地铁火车南站附近
刘建平律师
[地区:江苏-苏州市
手机:
积分:110198
]
回答时间:2016-04-08 17:52
刘建平
可以同时申请伤残鉴定,看是否构成十级伤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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