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在我结婚之前购买了房子给我,购买房子日期是2015年10月,合同是写了本人名字,已经全额付款,但现在要结婚了,房产证还没下来,房产证下来应该是2017年8-9月,请问这样的情况是属于婚前财产,还是婚后财产,深圳地区的。
有没必要去律师事务所写协议?在去公证? 如果是属于婚前财产,是否可以单方去证明,这些是本人,结婚前的财产?而不是结婚后财产?没有房产证的情况下,是否可以经过律师事务所后在去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