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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房产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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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461547什么是编号?

民事房产合同纠纷

我再2014年4月1日购买保定正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住宅楼一套,由于我买房子时很特殊,在加我一个女人对于买房子的事情不懂,在签合同时他们给我出示了两份合同,一份是主合同,一份是补充合同,这两份合同的价位不一致。

主合同内容:建筑面积(98.3)平方米,单价每平方米:2229元,总额:219140元,付款方式以一次性付清全款。

补充合同内容:是总金额269140,既没有建筑面积,也没单价。

请问律师这份补充合同有法律效益吗?前提是两份合同都已签订!!!

请问律师像我这种情况应该怎样解决?

咨询者:fa214760...河北
[咨询时间:2016-04-06
悬赏分:
解答数:3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3
闫建秋律师
[地区:河北-石家庄市
手机:18932918019
积分:84478
]
回答时间:2016-04-06 21:18
闫建秋
最好携带材料当面咨询律师,予以全面分析解答,确定具体解决方案。
高宏图律师
[地区:河北-保定市
手机:15830856666
积分:37017
]
回答时间:2016-04-07 07:47
高宏图
要结合签订过程、综合全部合同内容认定
律师
[地区:
手机:
积分:5654
]
回答时间:2016-04-07 09:14
要看看补充合同权利义务约定----具体内容。如果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真实想法。合同应该有效约定双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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